全体教师:
根据《关于开展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8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请于12月17日前提交《2018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高水平科研成果信息统计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PDF版)发送至mydzb2@whu.edu.cn。联系人:冯敏,6875638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深化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武汉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版)(武大发字【2016】16号)文件精神,我院即日起对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8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进行集中统计。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上报数据审核把关,按要求填写《2018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高水平科研成果信息统计表》。上报材料包括经分管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的纸质表、电子文档和相关证明材料等。请于12月20日下班前报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201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清波 68752343;张发林 68756651
E-mail: 2463192523@qq.com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8年12月4日
附件:
1. 《2018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高水平科研成果信息统计表》
2. 《关于2018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和教学成果奖励的有关事项》
3. 《武汉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版)(武大发字【2016】16号)
4. 武汉大学人文社科中文奖励期刊目录
关于2018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和教学成果奖励的有关事项
根据学校深化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将2018年度学校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和教学成果奖励相关事宜整理如下:
一、奖励内容
1.《武汉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在文件修订完成以前,2018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仍按照2016年修订的文件版本施行,其中配套到院系的奖励部分予以取消,只奖励教师个人。
2.《武汉大学事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自2018年度起不再实施,但其中涉及教师个人的奖励部分,含:杰出教学贡献校长奖、研究生教育杰出贡献奖;本科优秀教学业绩奖;学科竞赛项目指导奖1类赛事;学科竞赛项目指导奖2类赛事;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教学技能类竞赛;学校认定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专业教学竞赛;国家教学成果奖共8个奖励项目按原文件标准落实教师个人奖励,相应配套到院系的奖励部分予以取消。
二、数据采集
1.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根据主管工作涉及到的指标进行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数据的统计,部分有交叉的数据请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根据主管工作涉及到的指标进行教学成果奖励数据的统计,涉及学工部、研工部、工会、团委的数据请进行协调沟通,确保无遗漏。
2.各业务主管部门对本部门所需填报的各类指标数据,应按照各自管理的渠道和方式,做好组织申报和核实工作,并对奖励清单明细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需要提交汇总的材料应包括:
(1)高水平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励数据填报表(附件1、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
(2)各单位高水平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励明细清单(分单位汇总、明确奖励对象和标准,电子版);
(3)数据公示途径与方式。
三、奖励发放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将各业务主管部门所提交的数据汇总,会同人事部、财务部核定奖励额度,报学校审核通过后,于2018年底发放到位。
四、工作安排
12月26日前,主管部门完成数据公示并提交数据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1月10日前,完成数据的汇总、核定、报会审核工作。
1月16日前,完成奖励发放。
2018年度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高水平研究成果奖励统计工作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