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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推荐2019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8年09月06日 00:0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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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学校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启动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保证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2018年5月修订)》(简称《实施细则》)实施。

二、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杨威

副组长:秦后国 罗永宽

工作人员:项久雨 袁冶 伍健婷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8年9月5日-9月8日,学院公布推荐工作小组人员名单、推免生条件和工作程序,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计算自评得分,班评小组按《实施细则》核实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并计算班评得分;

2.2018年9月9日-9月10日,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审查、筛选;

3.2018年9月10日-9月20日,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反映,也可向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4.2018年9月20日前,学院将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和实施细则,由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本科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

5.2018年9月21日-9月22日学校审核相关材料,汇总上报;

6.2017年9月23日推荐阶段截止;

四、其他要求

1.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本科阶段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2.大学生研究生支教团鼓励政策见有关文件,咨询学校团委。由校团委统一推荐;

四、名额分配:

根据相关政策,推免生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校分配给学院的名额为6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一八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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