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依法依规地顺利进行,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生质量、改善学缘结构,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特制定我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标准、程序、形式,审查复试和待录取名单并按规定处理复议等事宜。
组长:佘双好 谭玉敏
副组长:罗永宽 杨威 秦后国 唐皇凤
成员:骆郁廷 沈壮海 杨礼银 丁俊萍 左亚文 袁银传 宋俭 倪素香 李楠 杨乐强 曹亚雄 戴正清
二、招生计划
学院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计划人数:思想政治教育(10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8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2人)、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3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9人)、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5人)、党的建设(5人)、中共党史(5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2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6人)。各专业总招生人数不变,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视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申请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且拥护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一流建设高校及一流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允许接收跨学科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工作流程
1、考生填报志愿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2、凡获得我院2020年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同时第一志愿填报我院,按夏令营复试考核综合成绩依次录取,免复试;接受专业调剂者,学院认可其夏令营复试考核综合成绩,免复试录取。
3、2020年10月12日教育部开通推免生报名系统,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请于2020年10月12日12:00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我院;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4、资格审核
对未参加我院夏令营的同学,学院将于2020年10月12日12:00前按专业剩余计划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复试采用线上远程的方式进行。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一旦达到预期接受目标,我院将结束接收工作,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5、复试要求
复试考核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背景评估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待录取通知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下载待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网公示。
7、*其他注意事项
(1) 我院“优秀营员”考生,须在2020年10月12日12:00前(即“全国推免系统”开通后12小时内)进入“国家推免系统”,将推免志愿填报至本人获得优秀营员资格的专业(以专业代码为准),我院将对这类考生免复试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2020年10月12日12:00前填报志愿和未在要求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通知的优秀营员,即视为放弃优秀营员资格。
(2)在发放复试通知前,考生若成功修改志愿,则为放弃原志愿,学院将及时补充生源;
(3)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4)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可以撤消。
五、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推免生奖励措施
1、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主体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咨询电话:027-68752507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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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