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财务部《关于加快财政拨款项目使用进度的通知》,现就有关项目经费使用事项通知如下:
1、请督促教育部项目(包括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专项项目)的负责人做好经费的报账工作,凡教育部项目经费,在到账的第三年内必须用完。2010年到账的教育部项目经费,在2012年底以前必须用完,同时请督促2011年、2012年到账的教育部项目经费加快使用进度。
2、请承担学校人文社科自主科研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应用对策项目、高水平论文培育项目、70后团队项目、委托项目)的负责人加快项目经费使用进度,原则上当年拨付的经费当年应使用完。
特此通知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