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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时间:2012/05/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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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12]1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1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武大研字[2012]1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与领导。负责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制定与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和研究生导师进行面试与考核工作;确定学院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设奖名额及等级;审核博士研究生的初录名单。

2、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按武汉大学研字[2007]11号文件要求,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并设组长1人,另安排记录员1人。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复试和评分工作,记录复试情况,推荐初录名单。

3、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复试安排,资格审查,配合复试小组的工作,安排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专业课的加试考务工作,数据输入和上报等工作。

二、复试录取原则、类别和奖学金

1、复试原则: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学科特色,以提高选拔质量为导向,突出对考生的学术造诣、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

2、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招生指标和入学考试总评成绩进行复试录取。

3、奖学金:“基本奖学金”、“普通奖学金”的发放办法按学校研工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各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考生类别

复试基本分数线

英语

两门业务课

其余科目

(含政治、两门加试业务课)

总分

一般计划

60

60

60

200

思政教师

65

60

60

215

高校辅导员

60

60

60

200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少数民族

40

60

60

180

汉族

60

60

60

220

对口支

援计划

新疆大学

35

60

60

185

西藏大学

不作要求

不作要求

60

不作要求

四、申请提名复试与调剂复试

1、导师提名复试

部分导师因报考考生生源不足,可以在分配的招生指标内为优秀考生申请提名复试,原则上按照招生指标与提名人数1:2的比例进行提名。无合格上线生源的导师,最多可提名2名线下考生参加复试;只有1名上线生源的导师,最多可提名1名线下考生参加复试。

导师提名的复试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初试科目考分与复试基本分数线相比,单科和总分差分合计在复试基本分数线下10分之内。

在符合上述提名人数和提名条件的规定下,对2012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的报考类别为“普通培养”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考生导师可优先提名复试,该类考生导师提名复试后一旦被录取不能更改培养类别,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在没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考生的情况下,对 2012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的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的在职研究生,科研成果突出的,导师也可优先提名复试。

导师提名复试考生请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导师提名复试审批表》(以下简称《提名复试审批表》),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对提名考生进行复试。根据初试、复试结果形成的总评成绩排名确定是否录取。《提名复试审批表》交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备案。

2、调剂复试

在相同二级学科内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导师(因调入导师考生生源不足)复试,跨二级学科及初试成绩未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者不得调剂。跨学院调剂,调入专业和调出专业一致方可调剂。

凡申请调剂导师复试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经调入、调出两位导师同意,调入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即可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审批表》交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备案。

《提名复试审批表》(附件1)和《调剂复试审批表》(附件2)由导师签署意见后于5月10日前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五、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听力测试可以单独放录音笔试,也可以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

2、考生科研素质及培养潜质考察。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想和展望的报告(文字稿件),并以PPT形式做口头报告(时间5—8分钟)。复试小组认真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3、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理论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治学态度、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按《武汉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进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的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非跨学科考生资格认定参照《万博手机网页版网址 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备注中有关规定。

六、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是录取与否和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

其中:初试成绩占 60 %,复试成绩占 40 %;

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5%,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 50 %,考生提交报告的评价成绩占复试成绩的 25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复试的某一方面不及格学院具有一票否决权。

七、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时间:5月16日上午

请考生务必携带相关证件,以方便报考资格审查工作:

(1)已获硕士学位证书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毕业证书或者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初试准考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初试准考证。

(3)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初试准考证。

(4)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已获我校批准报考):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初试准考证。

(5)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的考生除携带相关证件以外,还需提交已签字盖章的《武汉大学2012年辅导员专项计划报考承诺书》。

报考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时间、地点:

各项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于资格审查当日见现场公告

3、复试费用: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每位考生收取复试费用100元人民币,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每门收取加试命题考务阅卷费200元人民币,资格审查时交学院会计收取。

4、复试程序:

5月15日下午:在文理学部医院体检。

5月16日上午:资格审查——缴费——开具复试单(加盖公章),领取考务须知和相关资料。

5月16日下午: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凭复试单、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加专业加试。

5月18日——5月20日:凭复试单、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各学科点组织的各项复试。

八、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硕博连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者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体检费35元,时间2012年5月15日下午14:30-17:00文理学部医院

九、与博士生导师有关的工作安排

1、5月3日前,划定复试分数线,制定和上网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2、5月4日下午,召开博导大会,布置复试录取工作。

3、5月5日-5月7日,博士生导师根据复试分数线和相关政策,办理调剂复试和提名复试手续,确定和通知复试考生,并将复试考生名单交教学管理办公室,以便上网公布。

4、5月9日晚,上网公布复试名单。

5、5月10日,各博士点负责人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复试时间、地点和专业课加试试题报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6、5月16日上午,考生办理复试手续。

7、5月16日下午,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专业加试。

8、5月18日-5月20日,各复试小组组织复试、评分,交复试记录和复试成绩、加试成绩。

9、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汇总成绩,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初录名单。

10、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登录招生录取数据库,上报研究生院。

请各位考生务必提前熟悉面试地点,以便顺利复试。

咨询电话027—68756723联系人:刘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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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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