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2012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申请博士学位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按以下日程进行:
一、申请答辩与资格审查
1.关于研究生欠费:尚未交清学费或者住宿费等费用的研究生,应当在办理申请登记前交清有关费用,并在办理申请登记时向教学秘书出示其交清学费的相关凭证。否则不能领取答辩资料袋,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申请:欲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以下称“申请人”)应于3月10日—4月2日到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工作管理办公室办理申请博士学位登记,填写相关信息。
3.学位课程成绩:申请人办理申请登记的同时,应向教学秘书查询成绩情况。成绩单上课程及学分尚不全的,应立即与导师及学科专业教研室联系,并由相关教师于4月9日前将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过期未录入的,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成绩经审查符合答辩条件的,由教学秘书于4月16日前统一打印成绩单,盖章后交给各专业答辩秘书(由各专业答辩委员会指定),装入答辩袋。
学分要求:总成绩至少15学分;学位课不少于11学分;
课程要求:2004级以前的学生必修政治、英语及专业课;
(含综合考试、开题报告)
2005级以后的学生(含05级)必修政治、英语、专业英语及专业课;
(含综合考试、开题报告)
4.资格论文:申请人办理申请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本人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原件)供审查并留复印件(带版权页)。资格论文期刊目录参见http://www.gs.whu.edu.cn/ziye/download/degree/rwqk04.doc。
5.学位论文电子检测:请所有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尽早准备好电子版论文,于4月16日——4月20日前进行论文检测,凡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论文的不能参加此次答辩。
检测结果均于三日内返回。其他时间不予检测。
论文上传要求:(1)附件(学位论文WORD格式)命名为:118-学号-姓名。(2)邮箱:myjxb@whu.edu.cn或wuda2926@163.com(3)发送主题统一为格式为“专业姓名”,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张三。
6.领取答辩资料袋:经审查后,已经修满学位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资格论文符合要求、无欠费情形、学位论文电子检测通过的方可领取答辩资料袋。(答辩袋内材料包括:申请博士学位及其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1份、《博士学位申请表》1份、校外论文评阅人聘书3份、校外答辩委员聘书2份、毕业生登记表2份)
★填写申请表前必须阅读申请表中第二页的“填表说明”,未按要求填写的概不受理。
二、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
1.申请人须于1月31日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否则无法完成后续申请手续。(根据研究生院的通知,毕业生应最迟在毕业前半年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
2.申请人须于5月15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上提交本人申请答辩的相关信息,包括:(1)个人基本信息;(2)毕业申请(毕业申请请正确选择毕业时间);(3)科研成果信息;(4)学位申请。
具体操作流程见《申请博士学位及其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第24页。
注意事项:(1)认真填写并核实个人信息、科研成果信息及学位申请信息;
(2)网上提交的科研成果信息须与博士学位申请表上科研成果栏上的信息相符;提交的论文必须准确注明刊物类别。
(3)所有信息审核无误后方可提交。
三、论文评阅
1.隐名论文:申请人须于4月23日前提交3份论文供校外专家评阅,论文应当隐去封面上及论文中导师与学生的姓名(因为是盲评),但封面应写上学号、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2.资格论文复印件:提交隐名论文的同时提交审核通过的两篇资格论文隐名(含导师名)复印件3份(复印件要求:封面、目录页、版权页、正文)。注:隐名资格论文应写上学号。
3.填写《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中第11页《博士学位申请表》(此表中论文评审专家一栏由导师提供10人以上信息)和《博士论文评阅书》(13——30页)三份,将论文题目填写在《博士论文评阅书》上。然后由研究生院在提供的专家库里抽出三位评审专家,统一送审(盲审)。
4.费用:申请人提交论文的同时,应附上3份论文的评阅费(费用标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特快专递邮寄费。
5.论文评阅:申请人的隐名论文由教学秘书负责安排寄送校外专家以“双盲”方式评阅(即隐去论文作者与导师姓名、隐去校外评阅专家姓名的方式)。
四、论文答辩及材料准备
1.材料准备及通知答辩:3名校外专家的评阅书全部收回后(合格以上),连同两份成绩单、综合考试表、开题报告、科研成果原件(作者单位应署名“武汉大学”)及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等送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核准,之后统一由教学秘书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后,签字、盖章,由教学秘书结合电子检测结果(重复率在10%以下为合格)通知申请人进行论文答辩。
照片:请未照相者迅速到新华社补照,照后下载电子版洗2寸照片4张交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不得打印)。电子版的照片请发至研究生院邮箱:photoyjs@163.com由研究生院统一上传(照片以身份证号码命名,另外注明 学号,姓名)。未照相者或未交照片者将无法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后不再另行通知。
新华社湖北分社地址:武昌东 湖梨园,电话:027-68881175;外地学生可到当地新华社照。
核对身份证信息:请研究生核对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身份证号,如果已经升级为新身份证号码但系统中仍是老身份证号码(15位)的学生,请在资格审查期间将新身份证复印件(上面注明学号)后交到院研究生工作管理办公室,其他更改身份证号码情况不受理。
2.答辩:答辩前一周,由导师提供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2人),答辩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均应是博导,答辩主席必须由博导担任,答辩委员会名单须经学科点负责人同意后报院学评分会审定。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各学科点统一安排,亦应于答辩前一周报学评分会备案。各专业答辩必须于5月底前完成。
3.答辩委员会组成后,由答辩者至少在答辩前一周将论文送每位答辩委员评阅。
五、答辩后相关事宜
1.答辩结束后三天之内,须将所有材料(包括论文3份、论文评阅书3份、综合考试、开题报考、资格审查表、科研成果复印件、表决票等)送交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另需将《博士学位申请表》中{1,5}页印在正面,{4,9}页印在反面,以上四页须印在一张纸上,用B4复印14份一并交回。
2.答辩结束后还需尽快到校图书馆提交论文,填写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一式两份),并完成其他相关事宜。
3.全部手续办完后一周之内,报销答辩费。
六、学位委员会审批
6月初,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答辩结果进行审议,讨论通过同意并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报社会科学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七、离校手续
请于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的下载中心下载“离校程序单”,办理好相关手续后交到学院研究生工作管理办公室。只有办理好离校程序单后才能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