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兼顾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善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推动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科学选拔,实现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强化制度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政策咨询和考生服务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试,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公开有关信息,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结合学院的工作实际,我院成立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复试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抓好重点,分工负责,压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充分发挥和规范硕士生导师的作用,切实履行好研究生复试工作的“主办责任”。落实责任到人,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三、复试线与招生指标
(一)复试分数线及招生指标分配
学院招生指标总数为115名(原定招生指标总数为110名,现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经学校研究决定,追加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国家急需学科支持计划共5个指标)。遵照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划定原则,划定学院2021年硕士复试分数线(见表1)。
表1万博手机网页版网址 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分数线
一级学科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总招生指标数 |
上线优秀营员 |
推免接收数 |
统考录取指标数 |
上线需复试数 |
复试比例 |
||||
外语 |
政治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55 |
60 |
95 |
95 |
350 |
89 |
8 |
39 |
41 |
56 |
137% |
政治学 |
55 |
60 |
95 |
95 |
350 |
13 |
0 |
6 |
7 |
3 |
42.9%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60 |
65 |
200 |
/ |
360 |
13 |
1 |
4 |
8 |
12 |
150% |
合计 |
--- |
--- |
--- |
--- |
--- |
115 |
9 |
49 |
56 |
71 |
/ |
注: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已经在去年接收时完成,本次不再进行复试。
(二)优秀营员的录取办法
获得我院“优秀营员”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经体检合格,即可录取免复试。符合学院夏令营优录政策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四、复试名单及复试资格确认
万博手机网页版网址 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名单见附件1(学院不单独通知)。各专业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若总分相同时,按公共课成绩高低排序)。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3月25日17:00前通过邮件确认(邮箱地址:wangkun@whu.edu.cn),邮件主题:“参加+考生编号后5位+姓名+报考专业+本科学校”(邮件无需正文内容),发送确认邮件后添加复试QQ群:253375630(加群申请格式为:考生编号后5位+姓名+报考专业)。
主动放弃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25日17:00前发送邮件确认放弃复试资格(邮箱地址:wangkun@whu.edu.cn),邮件主题:“放弃复试资格+考生编号后5位+姓名+本科学校”。
五、复试相关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4月1-2日。
1、4月1日8:00-12:00为报到、资格审查。
2、4月1日14:00-16:00为专业课笔试时间。
3、4月1日16:10-17:00为心理测试时间
4、4月2日8:00-17:00为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
(具体笔试、面试地点以报到时通知为准)。
(二)复试方式
在武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2021年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
学校当前仍处于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外校复试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健康码进入校园,出入校园应主动配合门岗值勤人员的相关查验工作,复试考核过程中按要求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资格审查
1、4月1日10:00-12:00为报到、资格审查时间。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专业思想、心理素质、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三个部分。
复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其中专业课笔试占10%(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占2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5%。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五)复试过程管理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无亲属报考本学科研究生的教师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组长由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实行集体负责制。复试小组应遵守《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由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记录。录音、录像资料及《复试记录表》将妥善保存,保留至该届考生毕业。
(六)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学科点于3月24日17:00前将复试小组人员和复试秘书名单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六、成绩核算及初录
(一)按初试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加权计算录取总成绩,录取总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
(二)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三)配备充足人手,健全复核机制。在分数线核算、复试名单确定、组织考核和成绩核算、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关键环节安排专人、多人反复核查,确认无误后2人以上签字留存、备查,确保不出差错。
(四)各专业由学科点负责人会同复试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学校录取政策和学院的有关规定,集体讨论并提出初录名单于4月2日下午20:00以前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全院各专业拟录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七、调剂复试
根据《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学校调剂基本原则要求,结合我院复试情况制定调剂细则,具体见学院官网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的调剂公告。原则上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才能录取调剂志愿考生。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应学习并熟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2、复试前学院按疫情防控要求配备好测温、消杀、清洁用具用品及备用口罩。
3、复试考生应当按学校相关规定有序报到,持有并出示健康“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审核确认后考生方可参加现场复试。校内人员须每日在武大日报平安小程序健康打卡,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出现疑似症状,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行妥善处置。全力保证所有考生应考尽考。
4、复试应当安排在空间宽敞、通风良好、座位充足的场地开展。复试前,对考场及其周边区域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消杀清洁;复试期间,考场保持开窗通风,复试过程中所有人员应注意保暖。
5、复试工作人员及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先做好消杀清洁工作,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者进入考场;休息期间要保持勤洗手、多饮水,手尽量不接触口、鼻、眼睛。
九、其他相关要求
(一)体检
考虑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考试诚信
现场报到时,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对其提交的成绩单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信息材料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五)初录名单及数据库2021年4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六)疫情防控。各培养单位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七)积极主动地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所有涉招人员如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电话:027-68754125(工作时间开通)
Email:whyzjc@whu.edu.cn;
万博手机网页版网址 教学办公室:
电话:027-68752479(工作时间开通)
Email:wangkun@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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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