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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第二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优秀青年学者”支持计划的通知时间:2021/10/22 14:59:41

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为了鼓励广大青年教师潜心学术研究,培育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领军人物和杰出学者,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优秀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马协函字【20202号)精神,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称“协同中心”)拟实施第二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优秀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相关学科的青年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坚定马克思主义学术信仰,热爱马克思主义研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高尚,学风严谨,无学术不端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从事研究的主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相关学科的重要论题,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前景。

3.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已表现出较强的研究能力,有比较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产生了良好学术影响。

4.身体健康,胜任武汉大学教学、科研全职工作要求。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8111日以后出生)。

5.未入选学校优秀青年学者及以上人才项目。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申报的个人填写申报表(附件1),于20211031日前将申报表发送到邮箱mydzb2@whu.edu.cn,联系人:燕唯佳,电话:027-68756383

2.评审

由协同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会议,申请人就个人前期研究基础、后期研究计划进行汇报。专家组综合考察申请人申报条件、答辩等情况,提出候选人名单。

3.公示

协同中心对入选者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聘任

协同中心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进行审定,并正式公布入选名单后与入选者签订支持协议。

五、支持原则

1.以人才经费形式支持,3年为一个周期。

2.公平、公开、公正地遴选优秀的青年马克思主义学者。

3.严格标准、择优聘任、宁缺勿滥。

4.支持计划与中心其他工作统筹协调,同一申请者不重复支持。

六、考核要求

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优秀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中心对受聘学者进行年度、中期和聘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不再被续聘。

特此通知。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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